Friday, May 30, 2008
呢個彎飄唔飄移呀?
那天行山隊一行人, 去萬誼東壩, 終點是白蠟. 回程乘的士回北潭涌, 遇到一名"健談" (還是瘋狂呢?) 的的士司機.
他談起他為自己快要結婚的兒子作了潮州歌, 準備在婚宴上為來賓獻唱, 想唱給我聽聽. 20分鐘的車程, 我們沒有拒絕司機大叔的熱情要求. 唱歌不是重點, 大叔唱得興奮了點...突然:
的士大叔: 呢個彎飄唔飄移呀?
我: 呢個彎............................?!?!?!
的士大叔: 嘩哈哈~~
他竟然把車子的方向盤大力轉了兩下, 車子隨之擺了兩下, 雖然沒有飄移, 卻令在場的朋友笑反肚子, 可能是我的反應令他們覺得可笑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Tg05OBfDCs
http://ezchina.blogspot.com/2008/05/hk-70.html
Wednesday, May 28, 2008
牛眼變了恆定大光圈?!
下決心去看眼科...不過要先找家庭醫生寫轉介信.
找了一間在cwb的眼科, 約了時間, 就午飯時間溜了出去. 那眼科醫生是那種40多歲的優皮族, 衣著時髦, 一頭金髮, 醫務所有些藏書, 是給病人等候時閱讀的. (光顧眼科醫生的病人, 不是每個都可以看書吧)
醫生看看我的眼睛, 檢查過後, 告訴我的眼睛確是虹膜發炎, 要滴一星期藥水.
因為飛蚊和眼花, 醫生決定給我檢查眼底, 即視網膜也. 先要滴藥水讓瞳孔擴張, 檢查後, 結果是: 一切正常. 可以放心了.
不過, 那種藥水的藥力有幾個小時, 眼前一切變得模糊, 朦朧一片的. 近的完全看不見, 起初遠的東西還清楚可見. 兩小時後, 遠的也模糊起來, 就像人們用大光圈鏡頭拍沙龍照一樣.
照鏡一看, 嚇了一跳, 我的瞳孔跟眼睛黑色的眼珠差不多一樣大... @@
大光圈, 焦外一片模糊, 另有風味呀...
Monday, May 26, 2008
新生命
小生命, 一開始是一張完美的白紙, 你給他什麼, 他將來便是什麼.
有人覺得這個污煙涱氣的世界, 越來越不適合人類居住. 無可否認, 人類每天都在污染地球, 攫取資源而不自足, 看看那些數百公斤的大胖子, 我並不是歧視他們.
或者一日還活在世上, 一日還覺得生命是重要, 一日還覺得活著是有趣, 那生命就應當充滿希望, 由自己身體力行, 由自己體現對地球, 對生命的責任, 新生命的來臨, 是為明天獻上的希望, 因為他們有改變未來的能力.
祝福新生命, 健康快樂成長. :)
Sunday, May 25, 2008
還欠款2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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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
某台商甲向法院起诉某电视台著名女主持人乙,要求被告乙按欠条归还欠款270万元。法院查明,97年3月10日,乙向甲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款 280万元。8月10日,乙又还款给甲,甲在欠条上加注“还欠款270万元”。而乙辩称,当时是还款270万元,欠条上注明的“还欠款270万元”就是已 还270万,尚欠款10万元。以上欠条大小写齐全。汉字的一字多解有时会引起歧义,这种情况发生到诉讼中就会使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本案就是 这样。所以,不能说哪一方的理解没道理。本案看似简单官司,打了七年,历经管辖异议及裁定上诉,移送,一,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撤诉,又起诉,上诉,又再审,昨天才调解结案。笔者仅作为被告最后一次的再审的代理律师对此案颇有感触。
二 存在分歧:
1、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该证明自己的债权,如不能证明则承担败诉风险。
2、结合本案的案情,法官在裁判时就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由于此加注是原告所为,如果他将原来的欠款XX元元划掉写上实际的还款数额,或者用“归还欠款XX 元”等进行表述,就不会产生歧义。因此语义不明的责任应由其承担,而作出对其不利的解释,按乙已经归还270万元,尚欠10万元未还进行判决。
3、由法律要件分类说和最高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本案审理中才于2002年颁布)第五条都可以得出:1)合同纠纷中,主张法律关系变更的应由其举证, 本案中乙主张部分消灭,消灭,应该由其举证。2) 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举证,本案由我方举证。
实际上以上观点开始分歧很大,随着最高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于2002年颁布后主流的观点现在逐渐明确为第三种。本案有一个更让人想不到的学 术理论背景,几乎同样的内容作为一个案例题先后在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被作为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题,这在我国法学院的研究生 入学考试中也是罕见的。据说梁彗星老师还点评过此案,标准答案大都同第三,我参加过2001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其中民商法专业的诉讼法卷就是该 题为押轴题(18分),当时我按第一种意见答的,结果答案是第三种。
三 办案新思路:
以上观点对我的当事人极为不利,恐怕也是我当事人前一阶段败诉的主要原因,我接受代理后,认真分析了法律关系,提出了重新认识诉讼标的的思路, 避开我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利的主张地位,提出:对方提出的诉讼标的是一个在原债权的基础上通过还款形成的新法律关系(金额270万元), 对此演变过程,对方必须举证,这合符法律要件分类说和最高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同时避开了合同是否履行的问题。我指出这而与各高校的考题的主流思想观 点又不矛盾,他们是在本案以280万作为标的起诉,即以原借款法律关系作为诉讼标的时才成立,因为这时对方对280万的借款能轻松证明,我们主张消灭则要 举证。而现在对方首先要说清270万是怎么来的,我们要做的是不提任何主张,也就是说连还了钱这个事实也根本不要提。我们只须对270万债务不认可即可。而本案的证据决定了他不能自圆其说,法院最后出人意料地接受了我的观点,精疲力尽的原告最后也不得不接受了我们的调解意见:当庭支付欠款及利息11.7万。诉讼费各付各.************************************************
結論是: 法律? 還是香港的健全呀... XDD
Saturday, May 24, 2008
黑脈蛺蝶 Hestina assimilis (Red Ring Skirt)
Friday, May 23, 2008
無獨有偶
這名遼寧的小妹妹, 談起對災民的感受, 直言: 不以為然, 還有點心涼...
同樣的是: 兩者都惹來網民群起攻擊, 不同的是: 港女出來道歉, 把blog關掉, 大概事件淡化後, 得到"教訓", 健忘的香港人很快便把事件遺忘.
那位遼寧的小妹妹, "據稱"已經被公安帶走, 雖然大家還沒有知道罪名, 不過....她引起的討論與不安外, 是值得反思一下, 究竟我們的新生代, 發生了什麼問題? 一孩令年青人太過自我中心, 太過離群, 還是年青人的反智是語不驚人, 誓不罷休? 香港大學女生高舉雪山獅子旗, 她卻說不是支持什麼藏獨一樣...你有自由言論, 是否也要經大腦思考一下....還是純粹的反智, 反叛?
老了, 不知道年青人是如何思考... 是純粹用大腦感情區吧?
Thursday, May 22, 2008
人性的黑與白
我覺得, 不論是中國人或者是外國人,人性就是灰色的, 當中既有黑,也有白;光輝與陰暗, 美麗與醜陋皆有之. 只是在什麼時候,引發出什麼出來.
國人要自救, 災難當前, 陰暗一面不收起, 只會死路, 有智慧的中國人, 不至於跟緬甸人一樣, 找死政府, 至人民於不顧.
社會滿是人格分裂, 只是平日給人看到的一面, 與背後潛藏的,分別有多大而把我們嚇倒吧.
延伸閱讀
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2052008&newscat=2&newsid=77786
節錄: 「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一定要記住我愛你!」母親捨身救護懷中的嬰兒;「我很想妳,我們結婚吧!」男友在生命最後一刻的短訊;「求求你們,讓我再救一個吧!」消防員不顧個人安危的祈求;溫家寶總理在瓦礫中摔倒擦傷手臂……地震災區中出現的這些絕句或畫面,耳聞目睹的人,無不為之一震。
http://www.mpinews.com/htm/INews/20080521/ca30841a.htm
封面跟封底, 也夠大對比, 果真是人性的兩面...
Wednesday, May 21, 2008
天生購物狂
你是購物狂嗎? 據說現今社會已經有很多人"患"上病態購物...
金ro, 奶鏡, 手機, 跑車, 花掉你的身家, 還可以簽信用卡, 來個先洗未來錢, 嘩哈哈, 你有幾多生命力, 去追求無盡的物慾? 商人們讀了市場學, 學準消費心理, 你一日不死, 他們誓不甘休.
以下是定義購物狂的參考指標:
A 不適切的購物衝動想法或行爲,符合下列兩項中至少一項
1. 經常專注于無法抗拒的購物想法或衝動行為。
2.經常購買超過自己能力所能負擔之物品,該物品並非所需,或所耗之時間超過預定之計畫。
B 購物之衝動想法或行爲造成明顯之痛苦,曠日費時,幹擾社交或職業功能或造成財務問題(如負債或破産-造成家庭失和即可算)。
C 發生購物行為時,情緒並非處於狂躁或輕躁。